第二條 電子商務委員會是旨向廣大企業,提供以電子商務應用為基礎的技術服務、信息交流及信息化推進組織,是一個跨行業、跨區域、多層次、多元化的全國性行業組織, 是由各省市包裝組織、部分專業委員會、各包裝企事業單位及相關大專院校組成的電子商務行業組織,又是群眾性的經濟技術、電子商務和學術團體。
第三條 委員會的宗旨是:在中國包裝聯合會的領導下,以全心全意為會員、行業、政府和社會服務為目標,促進我國包裝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和發展,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愿望和要求,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包裝行業的共同利益服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政府政策、方針,在政府和企業之間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包裝電子商務行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第四條 堅持中國包裝聯合會提出的“團結、協作、創新、求實”的會風。
第二章 職能和任務
第五條 職能和任務
(一)開展包裝電子商務行業的應用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方針政策建議;認真履行電子商務行業管理職能,研究本行業發展方向,制定行業發展規劃。
(二)開展有關的法律、政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技術規范以及網絡安全等方面的咨詢服務工作;
(三)組織國內外技術和電商交流活動, 相關展覽會、專題講座、研討論壇等活動,為會員企業招商引資與合作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服務。
(四)提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立項建議,參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貫徹實施相關標準;
(五)構建可信互聯網環境,促進包裝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優化包裝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環境,是推動包裝電子商務產業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舉措, 加強示范帶動, 推廣應用包裝電商新模式,提高企業創新能力,組織本行業電子商務商培訓。
(六)搭建專家、行業上下游企業、院校、媒體聯盟的溝通電商交流平臺,組織人才、技術、管理和培訓, 提高員工素質;促進推動包裝電子商務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提升行業凝聚力和業界影響力。
(七)根據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及中國包裝聯合會的要求,開展包裝電子商務行業信息收集、統計、分析和發布;業內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并上報。調研、搜集等,整理國內外電子商務行業的先進技術、經濟和市場信息等向會員單位無償提供服務。
(八)制定包裝電商行業準則、行規、行約。接受并負責處理會員的服務請求和用戶投訴,規范行業行為,促進業內團結協作,協調行業內發生的共性問題,建立和完善電商信用體系論證, 維護公平競爭及其合法權益;
(九)受委托組織行業項目申報評審,推薦行業內的高新技術產品、名牌產品。組織行業技術成果的鑒定和推廣應用,積極支持引導包裝行業企業創新商業模式,打造行業知名品牌。
(十)加強校企合作 搞好包裝電子商務專業建設,促進與行業電子商務平臺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指導會員企業幫助解決行業內共性問題,建立企業與用戶之間的溝通渠道;
(十一)經政府有關部門授權和委托,參與制訂包裝電商行業規劃,對行業內重大的技術創新與開發項目進行前期論證和推薦;指導包裝電子商務企業申報創新基金和政府有關項目;
(十二)組織貫徹實施并進行包裝電商行業監督;參與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的有關工作,參與資質審查和資質論證;
(十三)加強電子商務包裝委員會自身建設,圍繞以“轉型、創新、發展” 發展主題, 經常深入行業企業指導幫助解決行業內共性問題,為企業辦實事辦好事,發揚勤奮踏實、實干務實、團結創新的工作作風,貫徹為企業為行業服務的宗旨。
(十四)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和中國包裝聯合會委托的其它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 凡屬第一章第二條范圍內的單位均可提出入會申請。經秘書處審核討論同意,上報中國包裝聯合會批準備案后即成為中國包裝聯合會正式會員。
第七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會員的權利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出席會員大會并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優先、優惠享受本會提供的有關技術資料、國內外信息、動態等各項服務;
4)對本會的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2.會員的義務
1)執行本會各項規則和決議;
2)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承擔本會委托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會及專業組開展的行業活動;
4)按規定按時上報本企業年度有關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報表;
5)按期按標準足額繳納會費。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常委會或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并上報中國包裝聯合會行業部備案按自動退會處理或予以除名:
1.拖欠會費連續兩年,經催促仍不繳納的自動退會處理;
2.不遵守本會規則和不履行本會義務的;
3.有損害中國包裝聯合會名譽或違背中國包裝聯合會宗旨的。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中國包裝聯合會電子商務委員會實行會員制。會員大會為中國包裝聯合會電子商務委員會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由電子商務委員會會員組成。
第十條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修改《中國包裝聯合會電子商務委員會工作規則》;
2.審議電子商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3.審議電子商務委員會財務報告;
4.審議會員、電子商務委員會提交的議案;
5.推選電子商務委員會委員。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原則上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必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二條 電子商務委員會會員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換屆會議,必要時可和行業工作年會同時召開。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遲召開的,需經常委會認為必需召開的,由常委會研究決定。
第十三條 電子商務委員會委員、常委、秘書長及主任、副主任委員的產生。
1.委員的產生:以面向大型企業及優秀中型企業并兼顧熱心支持協會工作的小型企業的原則按比例推薦委員若干名,經會員大會通過后組成電子商務委員會。委員會為會員大會常設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會員大會的日常工作并對會員大會負責。
2.常委的產生:電子商務委員會委員會議按比例推薦常委若干名并通過后組成常委會,在委員會閉會期間,領導電子商務委員會工作。
3.領導機構的組成:電子商務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秘書長一名,其產生是由中國包裝聯合會推薦,常委會通過。常委會閉會期間,在主任委員的領導下,由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設副主任委員若干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由主任委員和秘書長提名,經常委會通過。委員、常委、副秘書長、副主任委員、秘書長、主任委員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4.由于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委員、常委需要變更時,由原會員單位推薦,主任辦公會或常委會討論通過。
5.委員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常委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
第十四條 關于行業活動
每年應召開一次全國行業工作會。進行技術、學術交流,研討行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及對策等會員關注的問題。同時可召開委員會、常委會。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五條 經費來源
1.會費(會費的收入按中國包裝聯合會團體會員會費返還辦法返還給電子商務委員會,或有電子商務委員會收取返還給中國包裝聯合會);
2.捐贈、咨詢服務、行業培訓等收入;
3.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六條 電子商務委員會的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房租水電、資料印刷、刊物發行、會議費用、差旅費、接待費、專職人員工資、外事活動、行業活動、交通費、通訊費等。遵守財經紀律不得挪做他用。
第十七條 電子商務委員會的經費管理,原則上設專職會計,條件不足可聘請兼職會計。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今后修改準則,應隨中國包裝聯合會《章程》修改而變動,如無抵觸可不修改。
第十九條 本準則經中國包裝聯合會電子商務委員會會員大會討論通過后開始實施。
第二十條 本準則解釋權屬中國包裝聯合會電子商務委員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