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安慶市信息公開網發布的(慶)市監食罰〔2019〕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安慶市金緣食品廠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法定規定的預包裝食品,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營業執照注冊號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慶)市監食罰〔2019〕6號 |
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法定規定的預包裝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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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金緣食品廠 |
340891600070913 |
吳禮才 |
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法定規定的預包裝食品 |
種類: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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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履行 |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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