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對醫療器械的管理通過器械與放射健康中心(CDRH)進行的,中心監督醫療器械的生產、包裝、經銷商遵守法律下進行經營活動。
醫療器械FDA如何分類?
美國FDA醫療器械產品目錄中共有1700多種。根據風險等*的不同,FDA將醫療器械分為三類(Ⅰ,Ⅱ,Ⅲ)。風險等*逐*升高,Ⅲ類風險等***。
I 類器械
一般控制 絕大部分產品只需進行注冊、列名和實施GMP規范(良好的生產規范),產品即可進入美國市場(其Ⅰ類產品(占47%左右)
中極少數產品連GMP也豁免,極少數保留產品則需向FDA遞交510(K)(產品上市登記)申請即PMN(上市前的通告)) 這些器材只要經過一般控制就可以確保其功效與安全性,如拐杖、眼鏡片、膠布等,約占全部醫療器材的27%。 這些控制包括: 禁止粗制濫造及不當標示的產品銷售; FDA得禁止不合格產品銷售; 必須報告FDA有關危害性、修理、置換等事項; 限制某些器材的販賣、銷售、及使用; 實施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Ⅱ類產品(占46%左右)
一般控制 + 特殊控制 企業在進行注冊和列名后,這些產品除了上述一般控制之外,其余大多數產品均要求進行上市前通告(PMN:Premarket Notification)(即510K)。少量的II類產品可以豁免上市前通告程序。生產企業須在產品上市前90天向FDA提出申請,通過510K審查后,產品才能夠上市銷售。
Ⅲ類產品(占7%左右)
一般控制 + 上市前許可(Premarket Approval) 企業在進行注冊和列名后,須實施GMP并向FDA遞交PMA(產品上市審核標準)申請(部分Ⅲ類產品還是PMN)。 一般來說, III類產品多為維持、支持生命或植入體內的器材,對病患具有潛在危險,可能引起傷害或疾病者,如心律調節器、子宮內器材及嬰兒保溫箱等,約占所有器材的8%。這些器材必須取得FDA的PMA之后方能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