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III 章 管理標準與審核
1. 小型養殖戶
2 1.0 一般管理
1.0.1 養殖戶銷售的可持續羊絨必須是按照可持續羊絨標準進行生產和認證。
1.1 小規模養殖戶審核
1.1.1 小規模養殖戶必須與審核人員密切配合,確保審核的**性和有效性。
1.1.2 小規模養殖戶必須致力于為收購站提供下文
3.0.7 列出的必要信息。
1.1.3 小規模養殖戶必須允許審核人員無限制進出養殖場的所有設施。
2. 有雇員的大規模養殖場
2.0 一般管理
2.0.1 大規模養殖戶必須運營有效的管理系統,滿足這些標準的要求。
2.0.2 員工必須具備實施此可持續性山羊絨標準 (SCSGCS) 所需的技能。
2.0.3 大規模養殖戶必須指定一位負責處理 SCSGCS 事宜的人員,稱作 SCSGCS 官員,該職業要求具備履行這一職責所需的相關知識和經驗。
2.0.4 SCSGCS 官員必須負責:
? 從整體上協調養殖場的 SCSGCS 事宜;
? 處理所有必要的 SCSGCS 相關溝通;
? 在 AbTF、主要審核人員和養殖戶之間充當 SCSGCS 事宜的聯絡員;
? 提交年度自我評估和年度持續改進計劃;
? 監督養殖場是否符合 SCSGCS 要求、SCSGCS 的實施情況,并監控 養殖場的業績。
2.0.5 必須遵守有關監管鏈的 AbTF 規定,尤其是根據 SCSGCS 標準生產的山羊絨 的可追溯性的保存。
2.0.6 大規格養殖戶銷售的可持續羊絨必須是按照可持續羊絨標準進行生產和認證。
2.0.7 如果大規模養殖戶有多個養殖場,且并非所有養殖場都參加 SCSGCS 審核項 目,那么大規模養殖戶必須確保將 SCSGCS 山羊絨與非 SCSGCS 山羊絨分 開。如果需要,必須設有分離系統,在所有階段應用分離系統并做好相關記 錄。
2.0.8 針對國際貿易商和/或本地采購商的山羊絨銷售記錄(包含采購商的姓名、日期 和數量)必須至少保留一年,并且按要求提供給 AbTF 或審核人員。
2.0.9 有效的 SCSGCS 審核流程必須定期評估不符合標準的風險,并實施相應的糾正措施
2.1 大規模養殖戶審核
2.1.1 大規模養殖戶必須向審核人員提供充分、適當的協助,確保審核的**性和有 效性。這包括提供熟悉本地地理環境的人員以及提供運輸和物流支持。
2.1.2 大規模養殖戶的 SCSGCS 官員必須參加審核以及開幕會和閉幕會。
2.1.3 審核人員必須能夠對他們隨機抽取的雇員/工人代表、雇員、工人和養殖戶進行 秘密訪談,大規模養殖戶不得施加任何影響。
2.1.4 至少一名工人代表必須參加審核以及開幕會和閉幕會,以增加工人遵從流程的 參與度和了解度。
2.1.5 工人參加審核必須在工作時間進行,并且養殖戶不得扣除工人的收入。
2.1.6 大規模養殖戶必須致力于為收購站提供下文
2.1.7 大規模養殖戶必須允許審核人員無限制進出養殖場的所有設施
3.0.7 列出的必要信息。